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餐饮业乱收费花样繁多

1999-11-11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茶水、餐巾纸该不该明码标价

10月30日,记者一行3人来到位于北京市台基厂路的松鹤楼国有餐馆,一进门,服务员便热情地将我们引到餐桌前就座,二话不说,利索地摆上碗筷、小毛巾,倒上茶水。记者问:“茶水是免费的吗?”服务员愣了一下说:“不是,一壶茶水收6元。”记者又指着小毛巾和碗筷问:“这些收费吗?”服务员说:“收费,每位5角。”记者说:“为什么菜谱上没有标明收费的价格?”这位服务员有些不耐烦地嘀咕一句:“我们都是这样收的。”

该餐馆一层共有15张餐桌,每张餐桌平均按有4人就餐计算,不算翻台,该餐馆一层晚餐时至少有120元进项不是明码标价所得。

在长沙,即便一顿饭消费了数百上千元,店家也少不了收取每位客人至少3元的茶位、餐巾纸费。“这是业内约定俗成的规矩。”酒楼、饭店的老板如是说。

但这些收费项目消费者事先并不知道。(《中国消费者报》11.6孔繁玲等文)

高额“开瓶费”是否合法

大学教授黄先生说,前不久一位老同学过生日,请我们全家去吃饭。为表示祝贺,我从家里拿了两瓶茅台酒去,那次大伙儿喝得很尽兴。但热闹完结账时却出了个小插曲,账单上莫名其妙地多出来300元费用,一问才知我们喝的酒因为是自带的,所以每瓶被酒店加收了150元的“开瓶费”。其实酒瓶是我们自己开的,除了给几个酒杯外,我们没有享受到任何服务,这种收费法实在太宰人了。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振山认为,饭店与酒吧不同,酒吧以卖酒为业,但饭店则以卖饭菜为主。“开瓶费”实际上是饭店限制消费者自带酒水的一项自我保护措施,是一种强制服务行为,目的是强迫你消费他的高价酒水以获取暴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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